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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「108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表件」1份
一、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(以下簡稱條例)辦理。
二、依據條例第5條規定略以,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 人,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提出,先予 敘明。
三、本市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, 網址為https://tpnee.tp.edu.tw(請使用Google Chrome),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及申請作 業均於上開網站操作,網站使用相關事宜請洽辛太科技, 諮詢電話:02-27487499;另關於法規及申請事宜請洽本局 委託承辦學校本市市立西松高中專案老師,電話:02- 2528-2295,或本局高中職承辦人陳小姐,電話:02-2720- 8889轉1210。
四、依本市108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 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表件簡述如下,詳見申請資料說 明:
(一)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可分與學校合作、不與學校合 作。
(二)與學校合作案之申請人應於108年10月31日(星期四)前 上傳完成申請送件資料至合作學校,各校應於受理個人 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後,成立專案小組,由校長擔任 召集人,於108年11月1日(星期五)至108年11月8日 (星期五)間召開會議,並邀請申請人出席說明,學校 於108年11月11日(星期一)前上傳學校會議紀錄、與申 請人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及學校合作計畫,俾利後續 審議工作。
五、本局訂於108年11月至12月召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進行申請案件之審議,詳細審議會 議召開場次、時間及參與對象,本局將另行發函通知。 六、請學校轉知相關訊息與有意申請之家長及學生。
七、檢附本市108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表件,亦可於本局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線上系統網站(https://tpnee.tp.edu.tw)、本局 網頁/科室業務/中等教育科/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/108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申請資料項下載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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